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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 第33490篇《法律科学》 2019年第2期
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保护
作者:郑志峰 西南政法大学 
内容摘要
伴随大数据、物联网、深度学习等技术的发展,一个“万物互联、人人在线、事事算法”的人工智能时代正在到来。数据是人工智能的基础,算法是人工智能的本质,人工智能越智能就越依赖数据的喂养和算法的支持,由此引发严重的隐私危机。一方面,人工智能极大地增强了隐私入侵的能力,带来了更多的隐私获取性;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侵害隐私的行为极具迷惑性,造成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对此,传统隐私保护法律框架显得捉襟见肘,既无法有效保护人们的隐私,也难以充分发挥个人信息的利用价值,而欧盟最新的《一般数据保护法》则做了诸多有益的探索。面对人工智能时代提出的新挑战,我国应当完善隐私保护的法律体系,重视隐私保护的技术路径,探索隐私保护的市场机制,确立隐私保护的伦理原则。 
关键词
人工智能;隐私保护;个人信息;算法;大数据
结构框架
一、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危机
二、传统隐私保护法律的应对及其新发展
(一)传统隐私保护法律的应对
(二)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的最新发展
(三)我国人工智能时代隐私保护制度之构建
三、我国人工智能时代隐私保护制度之构建
(一)完善隐私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重视隐私保护的技术路径
(三)探索隐私保护的市场机制
(四)确立隐私保护的伦理原则
结语


(实习编辑:罗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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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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