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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王利明

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个人简历

教育、工作背景:
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2008年1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201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兼副书记。2014年6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社会兼职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研究领域:
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


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物权立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等一系列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领域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研究工作。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数十篇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章。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等20余部个人专著。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作为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几乎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工作。因其对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先后被评为“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学术成就

课题研究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物权立法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和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
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等


个人荣誉:
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
第六届国家图书奖
第九届中国图书奖
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
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
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
“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
“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本站收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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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1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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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合同与债法总则的设立
· 我国《民法总则》的成功与不足
·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
· 三人行必有我师
· 我是快乐的园丁
· 《民法总则》的本土性与时代性
· 也谈十年磨一剑
· 以人大人为荣
· 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
· 要有大海一般的胸怀
· 试论《民法总则》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 从纪录片《寿司之神》看职业精神
· 实事求是永无止境
· 论我国《民法总则》的颁行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设立
· 我国为什么缺乏科技创新?
· “要办成一个团结、包容的学会” ——记佟柔老师在民法学会创立与发展中的贡献
· 什么样的案例才是教学案例?
· 私法自治与责任自负
· 论法律人的素质——从所罗门审判谈起
· 《法治具有目的性》
· “板凳须坐十年冷”
· 佟柔:民法是规范商品经济的法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
· 胎儿利益保护相关问题
· 《民法总则》第九条“绿色原则”的内涵
·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
· 两大法系法律思维方式的区别
· 大数据时代的法学
· 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服务国家法治建设
· 法学教育需要弘扬人文精神
· 构建中国民法学理论体系
· 民法分则合同编立法研究
·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大力培养法治创新人才
· 从“律师被逐出法庭”谈律师的职业定位
· 裁判方法研究:依法公正裁判的源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详解》
· 民法分则合同编立法研究
· 友好仲裁应当慎用
· 创造良好仲裁法治环境
· 民法分则合同编立法研究
· 完善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 谈谈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
· 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
· 关于巡回法庭制度的几点思考
· 一项防范干预司法的重要举措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
· 深化司法改革 保障司法公正
· 不宜鼓励被告人揭发律师的伪证行为
· 论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
· 程序是人身安全的保障
· 中国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 王利明:语来江色暮,独自下寒烟 ——忆佟柔老师
· 多从法律职业共同体中选拔法官
· 清官能断家务事
· 王利明:论习惯作为民法渊源
· 从“薄案”审判谈司法公开
· 用判决书说理促公正
· 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 论习惯作为民法渊源
· 经由罗马法 超越罗马法
· 从《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说起
· 王利明:法治社会应少些“李雪莲”
· 亟待编纂一部21世纪的民法典
· 编纂一部网络时代的民法典
·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
· 谈谈法治政府标准
· 小议市场主体法定原则
· 是“依法行政”还是“依罚行政”?
· 以权力清单规范公权
· 《民商法研究》
·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优越性
· 关于制定民法总则的几点思考
· 法律应尽量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
· 行政机关不应享有名誉权
· 从“雷政富案”看人格尊严的保护
· 死者也有人格尊严
· 民法要扩张 刑法要谦抑
· 第432期民商法前沿论坛|王利明教授主讲:《民法总则》制定中的宏观问题
· 从“嫖客救人被拘”说起
· 食品安全需从“管理”走向“治理”
· 论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
· 网络谣言需要区分治理
· 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法典编纂
· 《合同法研究(第二卷)(第三版)》
· 《合同法研究(第三卷)(第二版)》
· 《法律解释学(第二版)》
· 从“雷政富案”看人格尊严的保护
· 民法要扩张,刑法要谦抑
· 《债法总则》
· 食品安全需从“管理”走向“治理”
· 人格权的积极确权模式探讨——兼论人格权法与侵权法之关系
· 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 从法律体系迈向法治体系
· 寺庙财产商业化与宗教财产
· 从“商人跑路”现象看个人破产法
· 民法总则的立法思路
· 慈善捐赠需要法律规制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几大亮点
· 要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
· 网络不是档案馆——谈谈被遗忘权
· 论我国侵权责任法分则的体系及其完善
· 建设法治国家需坚持税收法定
· 天外飞石归谁所有?
·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纲
· 《侵权责任法研究(第二版)上卷》
· 人文关怀与人格权独立成编
· 如何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民法典
· 民法典是法官用法的宝典
· 民法上的利益位阶及其考量
· 法治现代化需要一部“百科全书”
· 民法总则的制定应体现民商合一体制
· 我的人格权情结与思索——纪念《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三十周年
· 完善法规体系 以良法保善治
· 稳步推进法治建设
· 浅谈情与法
· 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 改革必须于法有据
· 依法治国的“法”是否包括国际法?
· 中国有自然法的理念吗?
· 人文主义和契约精神——《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 从地铁“热干面”事件看公共道德的法治培育
· 全民信法是法治的基础
· 《合同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 守规矩与守法
· 法治为何能为核心价值观?
· 从“律师被逐出法庭”谈律师的职业定位
· 私法自治与责任自负
·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 合同法研究 第一卷(第三版)
· 读书札记
· 抵押财产转让的法律规制
· 实施依法治国战略 推进“三位一体”建设
· 充分认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
· 为什么正义女神要戴着眼罩?
· 迈向法治建设新征途
· 2015年中国企业法治论坛圆满结束
· 民商合一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的制定
· 厘清”法治”的概念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着力点
·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私法自治
· 论民法总则不宜全面规定人格权制度 ———兼论人格权独立成编
· 从苏格拉底之死谈程序正义
· 什么样的案例才是教学案例
· 大力培养法治创新人才
· 法治:良法与善治
· 全民信法是法治的基础
· 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 法治:良法与善治 (随想集第二辑)
· 法律乃公平正义之术
· 什么是法学家的社会责任
· 比较法之我见
· 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
· 契约精神与法治社会
·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完善——以人格尊严的保护为视角
· 《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解读
· 论人格权商品化
· 成文法传统中的创新——怎么看案例指导制度
· 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解释学
· 如何理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 论和解协议
· 没有隐私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 构建中国民法学理论体系
· 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
·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探讨
· 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 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
· 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
· 预约合同若干问题研究——我国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述评
· 侵权法一般条款的保护范围
· 《迈向法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
· 《债法总则研究》
· 所有权保留制度若干问题探讨——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 从“法平如水”谈起
· 实事求是永无止境
· 典型合同立法的发展趋势
· 论网络侵权中的通知规则
· 清官能断家务事
· 要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
· 应加快推进民法典的制定步伐
· 法治现代化需要一部“百科全书”
· 民法典的时代特征和编纂步骤
· 法律应尽量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
· 《民法典体系研究》
· 我们要有“耕耘”精神——为《耕耘》序
· “要办成一个团结、包容的学会”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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