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范围的认定,应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价值立场进行法教义学解释。
在特殊动产中,不宜继续采取交付生效模式,意思主义是更为合适的方案。在解释上,可以采取公信力说。
基于风险控制能力,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具有正当性且有较大制度收益。
对待给付判决及其执行可基于美国强制反诉模式进行重塑,对原被告的履行请求权一并判决并执行。
应借助诚实信用原则软化《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7条第1款中无效效果对善意相对人的误伤。
债务人预期违约,债权人等待继续履行时无减损义务,在债务人将构成根本违约时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赔偿其期待利益。
相应补充责任以存在第一责任人为前提,具有相应性和补充性,补充责任人享有单向追偿权,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有本质区别。
虚拟财产的民法属性具有特殊性,对其进行处分应遵循必要前提,第三方交易服务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