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大数据杀熟背后的法律问题
2022年10月10日      ( 正文字号: )
[ 导语 ]

近年来,“大数据杀熟”一直是网上热议的话题。消费者个人信息高度集中于互联网商家,商家在技术上这完全可以做到对用户进行精准画像,在定价方面“看人下菜碟”,很多时候消费者浑然不觉。大数据杀熟究竟涉及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应如何约束商家及平台?法律上对这种行为有没有规制?下面就来聊一聊大数据杀熟背后的法律问题。

[ 内容摘要 ]

作为消费者,为了避免踏入商家“大数据杀熟”的圈套,在购物特别是网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保持理性、拒绝冲动。为了制约企业利用技术手段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竞争,还应当依靠市场和行业主管机关的严格执法。

[ 内容 ]

一、大数据杀熟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

1.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在大数据杀熟中,消费者难以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价格,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基于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应当就不同的消费者提供合理价格的商品或服务,杀熟行为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3.隐私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了不合理的使用,为了杀熟的目的,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二、对“大数据杀熟”是否有法律制约?

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建立了针对“大数据杀熟”行为进行规制的整体结构。例如,《价格法》第八条、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且不得进行价格歧视,即要求经营者定价不应脱离成本和供需这两项基本因素,针对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程度进行“千人千价”,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遭遇“大数据杀熟”,消费者可以保存证据,向市场、行业主管机关举报,或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遭受实际损失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约束“大数据杀熟”,应多管齐下

主动改变APP使用习惯,定期清空浏览痕迹,多进行网上比价,将自己“伪装”成新用户或价格敏感用户等,可以解决“大数据杀熟”问题吗?当然可以,但只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为了制约企业利用技术手段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竞争,还应当依靠市场和行业主管机关的严格执法,从而引导技术创新向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整体福利的方向发展,使全体消费者分享到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

作为消费者,为了避免踏入商家“大数据杀熟”的圈套,在购物特别是网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保持理性、拒绝冲动消费。在发现“大数据杀熟”的行为时,积极向商家投诉,向有关部门投诉,以净化市场环境。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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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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