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 第27537篇《法律适用》 2014年第11期
一份标志人伦与情理胜诉的民事判决——人的体外胚胎权属争议案二审判决释评
内容摘要
就沈洁与刘曦死亡后遗留的人的体外胚胎,双方的父母起诉争执其权利归属。本案一审判决认定该体外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认定该胚胎为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权属由发生争议的4位失独原、被告享有,保护了以传承血缘、延续后代为内容的基本身份利益。二审判决是一份标志人伦与情理胜诉的民事判决,但在法律适用方法上存在较多值得商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理论探讨。
关键词
体外胚胎;人权;继承;身份利益;法律适用
结构框架
引言
一、包含人伦与情理的身份利益是民法保护的客体
二、本案二审判决特别值得肯定的其他几个法律适用问题
三、本案二审判决特别值得探讨的几个重要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对反映社会关系变动新问题的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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