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 第28572篇《法学论坛》 2013年第7期
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
内容摘要
为鼓励投资兴业,建议同步修改《公司法》与《证券法》,稳步推进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原则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创新债权人长效保护机制,废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建立大小公司区分立法的新框架,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应尽快并轨。
关键词
公司法
结构框架
一、《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迫在眉睫
二、稳步推进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
三、建议原则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四、建议更加重视交易安全,创新债权人长效保护机制
五、废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建议大小公司区分立法的新框架
六、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应尽快并轨
七、修改《公司法》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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