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 第29006篇《人民司法(案例)》 2015年第6期
企业法人名誉权侵权责任的界限判定
内容摘要
企业法人依法享有名誉权,应当予以保护。侵害企业法人名誉权的主要行为方式为侮辱、诽谤等行为。媒体在对企业法人的批评性报道中,事实须真实,评论须公正,不得有海辱、诽谤内容。如果以典论监督为由,在报道或者评论中有有损企业法人人格的侮辱、诽谤性语言,不能以事实基本属实和公正评论的抗辩事由对抗企业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关键词
结构框架
一、企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他人以任何形式予以侵害
二、认定侵害法人名誉权侵权责任的基本行为方式是侮辱、诽谤
三、不符合构成公正评论抗辩事由要件要求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四、经闻公司与每经公司的行为具有共同恶意,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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