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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6日 第31990篇《交大法学》 2017年第3期
《民法总则》的本土性与时代性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所谓民法总则,是关于民法的基本规则,也称为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分则编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确立的规则,是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象的部分,所以它可以普遍适用于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律。《民法总则》的颁布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开启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今天我们讨论的是《民法总则》的本土性和时代性。
关键词
结构框架
一、《民法总则》的本土性
(一)《民法总则》体现了民族性
(二)《民法总则》立足于现实国情
(三)《民法总则》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民法总则的时代性
(一)《民法总则》体现了时代精神
(二)民法总则时代精神的体现
三、评议


(助理编辑:程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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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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