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 第32232篇《法治研究》 2017年第1期
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探析
内容摘要
应对大规模侵权事故,侵权诉讼机制、责任保险机制及赔偿基金机制在当前都难以发挥较大作用。在实践中形成的行政主导型损害救济机制能够以较小成本对大规模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进行非常及时、较为充分的救济,最为理想。但目前该机制还缺少科学参与机制、完善的赔偿规则和合理的追偿机制。在未来,应当引入听证程序以构建科学的参与机制,增加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和赔偿限额方面的规定以构建完善的赔偿规则,明确追偿权的行使条件、可追偿费用的通常范围及减免条件的追偿机制。
关键词
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探析
结构框架
本文合作作者:庞伟伟
一、 引言
二、 现有方案构想之总结与评析
(一) 侵权诉讼方案
(二) 责任保险方案
(三) 赔偿基金方案
三、 既有救济实践之考察与评析
(一) 既有救济实践之考察
(二) 既有救济实践之优势
(三) 既有救济实践之不足
四、 既有实践机制之完善
(一) 构建科学的参与机制
(二) 完善相关的赔偿规则
(三) 建立合理的追偿机制
(责任编辑:罗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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