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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 第32252篇《比较法研究》 2017年第4期
我国《民法总则》的成功与不足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民法总则》的颁布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正式开启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进程;强化了私权保护机制,完善了私权体系;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完善了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法治环境。《民法总则》体现了鲜明的本土性和时代性,作出了诸多的重要制度创新,推动了我国民法的制度发展。不过,该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它存在较多的制度缺失,存在一些法律体系化方面的欠缺,而且,人格权条款的规定明显不足。
关键词
民法总则;民法典编纂;民法总论
结构框架
一、《民法总则》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民法总则》体现了鲜明的本土性和时代性
三、《民法总则》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创新,推动了民法的制度发展
四、《民法总则》的不足之处
(一)存在较多的制度缺失
(二)存在一些法律体系化方面的欠缺
(三)人格权条款的规定明显不足

(助理编辑:陈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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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九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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