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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 第35098篇《中国法学》 2020年第4期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亮点与创新
作者: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我国《民法典》单设人格权编,是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创新。人格权编秉持以人格尊严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构建了完整的人格权规则与制度体系,充分展现了人格权保护的中国经验,也顺应了人格权保护的发展趋势。从人格权编的规定来看,其兼顾人格权的消极防御与积极利用功能,突出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优先保护。为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人格权保护的需要,人格权编规定了人格权请求权、禁令、更正权、删除权等人格权的特殊保护方式,注重预防和制止人格权侵权行为,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人格权编还有效平衡了人格权保护与其他价值的关系,积极发挥动态系统论在归责中的作用。
关键词
民法典人格权编;人格尊严;禁令制度
结构框架
一、构建了完整的人格权规则与制度体系
(一)明确调整对象,构建体系内容
(二)采取总分结构,构建体系框架
(三)列举具体权利,保持权益开放
二、秉持以人格尊严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三、兼顾人格权的消极防御与积极利用功能
四、突出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优先保护
五、确立人格权的特殊保护方式
(一)人格权保护方式的独特性
(二)人格权保护方式的多样性
六、注重预防侵害人格权行为
(一)规定了侵害人格权的禁令制度
(二)规定了有关主体的法定救助义务
(三)明确了有关主体防止、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四)规定了权利人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个人信息的权利
七、有效平衡人格权保护与其他价值的关系
(一)有效协调了人格权保护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的关系
(二)确定了肖像权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平衡关系
(三)协调保护名誉权与鼓励创作自由的关系
(四)妥当平衡了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关系
(五)解决了个人隐私保护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
八、强化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
(一)强化了对隐私权的保护
(二)进一步强化了个人信息的保护
结语


(实习编辑:萨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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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康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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