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21年10月19日 第35885篇《比较法研究》 2021年第5期
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维度——兼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
作者:石佳友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
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路径对于有效保障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十分重要;《个人信息保护法》本身包含大量的私法规范、制度和原则,因此需要从体系化的角度与《民法典》作关联解读与适用。由此,需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间的内在密切关联,正确看待二者的关系。《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私法规范构成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后者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应优先适用,而在其没有规定的时候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则。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适用中将二者割裂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或者对《民法典》采取排斥封闭的态度,都会破坏法律体系的和谐和法律适用的统一,对个人信息保护来说也是不利的。 
关键词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
结构框架
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使命的转向
二、《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关系的厘清
三、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中《民法典》规则的适用
四、结语


(实习编辑:王滢)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张静远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