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8日 第36117篇《当代法学》 2022年第1期
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问题——以《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解释为背景
内容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了“概括+列举”的方式,首次对敏感个人信息的概念作出了规定,并明确规定了“敏感性”的核心特征,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纳人敏感个人信息的范畴,从而区分了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与私密信息隐私存在交叉重合关系,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在保护方式上应当区别对待。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判断主要应依据法定标准,但也有必要兼采“场景理论”。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应遵循“特定目的+单独同意”规则。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关键词
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
结构框架
一、敏感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
二、敏感个人信息与私密信息隐私的关系
三、敏感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
(一)依据法定标准判断
(二)兼采“场景理论”
四、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中的“特定目的+单独同意”规则
(一)符合特定目的(specific purposes)规则
(二)符合单独同意规则
五、结语
(实习编辑:卢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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