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 第36284篇《》 年第期
以案释法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
内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旨在平衡房屋共有人和交易第三人的利益。本文旨在通过部分案例,在前述司法解释基础上,进一步阐释在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情形下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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