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论文集萃>民法>正文
2022年9月12日 第36570篇《环球法律评论》 2022年第4期
从“一重劳动关系”到“双重劳动关系”:共享用工规制路径的重构
作者:范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内容摘要
共享用工作为共享经济理念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用工形态,各国对其认识与法律定位均存在差异。我国相关法律规范中仅规定共享员工与原单位维持劳动关系,而将员工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排除在劳动法之外,沿袭了我国长久以来的多方雇佣用工“一重劳动关系”规制路径的传统。“借调说”和“劳动合同变更说”无法成为该规制路径的理论解释依据,且偏离了劳动关系认定理论和劳动者保护的价值,导致实践中共享员工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为体现共享用工的本质特征,兼顾劳动者保护和弹性用工的需要,应基于“双重劳动关系”的路径重构共享用工的规制体系,在将多个主体相互间的多重关系纳入劳动法的同时,对原单位与缺工单位的义务进行适当整合,以此重构共享用工的劳动关系结构。
关键词
共享用工;一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劳动者保护
结构框架
一、共享用工的法律本质
(一)共享用工的核心要义
(二)共享用工与其他用工方式的异同
二、共享用工“一重劳动关系”规制路径的反思
(一)主要学说的探讨
(二)理论冲突
(三)实践困境
三、共享用工“双重劳动关系”规制路径及其体系建构
(一)理论基础
(二)域外经验
(三)规制体系的建构
四、结语


(实习编辑:颜佳怡)


http://www.globallawreview.org/UploadFile/Issue/201609070001/2022/7//20220721074235WU_FILE_0.pdf
作者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编辑:林颖

向编辑提问:

分享

扫二维码
用手机看民商
用微信扫描
还可以分享至
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Copyright◎200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855号  
E-mail: ccclarticle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