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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完善人大对政府预算全方位的审查监督制度

作者: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 

第28729篇 《法学杂志》 2014年第02期

发布日期:2015/5/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经济法

内容摘要

政府预算作为公共预算,其最终目的是要保障人民大众的公共财政福利和社会公共需要最大化、最优化的实现。为保障政府预算最终目的的实现,需要切实加强人民大众尤其是其选举的代表对政府预算实施全方位的审查监督。我国现有法律虽然从形式上看也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的广泛的审查监督权,但其真正落实仍然有待于修订《预算法》的立法宗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法》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职能机构、强化预算责任追究等加以实现。

关键词

人大及其常委会 政府预算 审查监督

结构框架

一、人大对政府预算全方位审查监督的要义与目的
二、我国政府目前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人大对政府预算全方位审查监督制度需进一步重点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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