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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宅基地使用权性质

作者:王崇敏 海南大学 

第28864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第05期

发布日期:2015/6/11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物权的保护  #行使  #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

内容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并长期保有的权利。国内对宅基地使用权性质的认识有着不同学说,但要结合我国土地政策和现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之现实进行认识。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准所有权,是物权效力十分强大的他物权,其类似于自物权。尽管《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是我国立法文本中的用益物权与大陆法系立法上的用益物权存在本质的差异。公共利益对土地及相关权利结构的设计不具有决定性,不能否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属性。

关键词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性质  公共利益

结构框架

一、宅基地与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性质分析
三、公共利益语境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性质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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