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域外分析:公司社会责任实现的模式选择
三、域内探索:同质性、异质性概念的引入
四、路径实现: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机理
五、小结
在国家经济发展趋缓、劳资纠纷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我国劳动法理论界认为应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立法者在公司法中加入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又强化了劳动法将劳动者嵌入公司管理的决心。然而,公司社会责任,不应当以牺牲公司管理效率,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代价。引入社会成员的同质性、异质性概念,对我国劳动者在公司法中的地位重新界定,进而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合理安排劳动者参与公司事务的具体方式,进而推进公司社会责任。
劳动契约; 公司社会责任; 同质性; 异质性;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