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所有权保留的概念
三、所有权保留的性质
(一)所有权保留具有担保性
(二)所有权保留是物权转移附条件而非买卖合同附条件
(三)所有权保留制度下买受人对取得的交付物享有权利或利益之讨论
四、所有权保留制度的适用范围
(一)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客体范围
(二)适用的交易方式
(三)民事主体与商事主体
五、卖主与买主的法律地位
(一)卖主的法律地位
(二)买主的法律地位
六、第三人的权利保护问题
(一)先前存在的可对抗买受人权利的第三人的权利
(二)善意取得动产的第三人
(三)第三人的留置权
七、结论
(实习编辑:吕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