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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构建与主要发展

作者:龙卫球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第29262篇 《中国社会科学》 2012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15/12/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侵权责任  #法的制定  #法的适用

内容摘要

2010年《侵权责任法》在价值定位上显现出“权利救济法”与过错责任、危险责任二元归责并立相结合的品格;在体系结构的外在方面,呈现出“分散式总则+混搭式分则”的特点,虽然与二元论内在体系并不协调,但相当程度包容了其复杂的外化要求,也较好发挥了整合不同背景、不同层次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的作用。在保护范围、损害赔偿规则、多数人规则、责任承担方式、过错责任制度、危险责任制度以及对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制度等方面,《侵权责任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但这部立法也存在一些不足,有进一步完善以及合理提升现代化水平的空间。

关键词

侵权法;《侵权责任法》;价值定位;体系结构;立法技术;

结构框架

一、《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任务
二、《侵权责任法》的价值取向
三、《侵权责任法》的体系结构
四、《侵权责任法》的制度发展
(一)受保护权益的扩展和侵权法保护范围的发展
(二)责任承担方式的细化和损害赔偿规则的发展
(三)多数人侵权规范的丰富和多数人侵权规则的显著发展
(四)过错责任制度的调整与医疗损害责任重点类型的系统发展
(五)危险责任制度的变化和各种具体类型的系统发展
(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责任及有关责任主体特殊责任的系统发展
五、《侵权责任法》的完善
(一)关于价值定位
(二)关于体系结构
(三)关于侵权立法保护范围
(四)关于过错侵权责任的制度规范
(五)关于危险责任的制度规范
(六)关于对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的制度规范
(七)关于技术规范


(助理编辑: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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