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高龄化社会是变革成年监护制度内在的现实需求
(二)成年障碍者“自我决定权”与“生存正常化”之新理念是变革成年监护制度的内生动力
二、成年监护制度变革的核心:与行为能力脱钩
三、成年监护制度变革的内容:扩大成年被监护人的范围和采法定意定相结合的监护制度
(一)采概括加列举方式,扩大成年被监护人的适用范围
(二)根据成年被监护人的具体辨识能力,设立监护、保佐和辅助等三个层级的监护类型
(三)增设意定监护种类,并明定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适用
(四)明确监护监督人的范围,规定监护监督人的职责
(实习编辑:李梦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