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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人体基因法益权利化保护论纲——基于“人格物”创设的视角

作者:冷传莉 贵州大学 

第29608篇 《现代法学》 2014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16/3/10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人身权  #人格权  #财产性人格权

内容摘要

人体基因是镶嵌人格利益的物,具有物质与信息的一体性、高价值性与高风险性并存的特征,并由此衍生出人格法益与财产法益的组合。然而,传统民法上人与物、主体与客体二分体系并未纳入此类新型复合法益,以致于现行民事权利体系无法适应基因法益定位的现实需求。人格物的提出,为基因法益权利化提供了契机,其在人与物二分体系之外另辟蹊径,重构并发展民事权利的概念工具体系,尝试以新的权益类型跨领域地实现人格法益与财产法益的整合与对接,并藉由人格物权利化构建人体基因作为人格物保护的请求权基础、物权规则、人格权制度和侵权救济规则的构成体系,以积极回应基因科技所衍生之新型复合法益的规制需求。

关键词

人体基因; 人格物; 法益权利化; 法律保护;

结构框架

一、人体基因法益之展开
二、人体基因权利属性之重构
(一)人体基因属性之争论与评析
(二)“人格物”概念的提出及界定
(三)人体基因的人格物属性分析
三、人体基因作为人格物保护之体系构建安排

(助理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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