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公知常识的举证责任
三、法院采信新证据的正当性分析
结 语
(责任编辑:郭畅)
证据规则是关涉当事人程序价值和实体权利的重要制度,围绕专利无效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建立了较为清晰明确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补充新证据规则,但法院司法实践却并没有严格遵循这一立法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些典型案件中,为追求所谓“实质正义”、“效率优先”,忽视乃至漠视“程序正义”、“法的普适性、稳定性、权威性”以及“听证原则”、“案卷排他主义”、“避免审级损失”等诉讼法基本原理和价值理念,改变既有的共识,这一做法值得深入探讨与反思。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表述笼统含糊,也有待司法解释的澄清。
专利无效诉讼;证据规则;公知常识;程序正义;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