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宗教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国际比较
(一)宗教财产所有权归属于宗教团体(组织)
(二)宗教财产部分属于宗教团体、部分属于国家
(三)宗教财产所有权归属国家
三、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法人资格及理论争鸣
(一)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资格
(二)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制度设计上的理论争鸣
四、宗教团体法人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制度的确立
(一)确定“两类法人”,实行“两权分离”,分不同宗教进行管理
(二)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制度的程序和条件
(三)建立宗教财产监察人制度,强化对宗教财产目的性使用的内部监督
(实习编辑:程炳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