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作出重大修改。其中一大亮点的便是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即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将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依法实缴的部分改为完全的意定认缴,法律对其不再做强制性规定。最低注册资本的废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这一改革的理论依据何在,是否能取得相应的效果,又是否需要跟进相应的制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友苏老师及其硕士研究生张异冉在《从事前预防到事后规制——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审视》一文中对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周友苏;张异冉:《从事前预防到事后规制——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审视》,载《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2期。
喝酒惹上官司?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小编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喝酒者饮酒致死,共同饮酒人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何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面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何不同?
2023年9月22日,乐视网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出炉,判决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一探究竟。
当工人安装空调坠亡时,谁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本文将对可能承担责任的主体及责任承担形式进行分析。
《民法典》1077条确立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经家喻户晓,但是很少有消费者知晓消费也有“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