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引言: 民法典编纂关司法解释什么事?
二、司法解释现存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三、民法典编纂能做什么?
(实习编辑:王艺璇)
二、司法解释现存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三、民法典编纂能做什么?
(实习编辑:王艺璇)
中国民法典编纂中最应该避免的现象是,对目前业已存在的规模庞大的司法解释规范群态度不明、定位不清;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既不明确予以废止,也不表明哪些规定可以在民法典编纂之后得到继续沿用。如果是这样,那么民法典编纂不仅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反而会进一步增加目前已经存在的规范适用上的混乱。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