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各国立法例及我国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司法实践
(三)告知义务主体的合理界定
二、告知义务履行过程中重要事实的界定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界定
(二)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的界定
(三)我国立法的完善
三、告知义务履行期的界定
(一)保险合同复效中告知义务的履行
(二)再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告知义务的履行
四、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解析
(一)大陆法系国家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
(三)我国的做法
五、余论
(一)兜底询问条款的效力判断
(二)欺诈与不可抗辩条款之适用
(实习编辑:张楚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