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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权兜底条款分析——以《 民法总则(草案) 》为视角

作者:梅夏英 对外经贸大学 

第30731篇 《河北法学》 2016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16/11/15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民法典编纂  #民法总则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 强调以顶层制度设计推进环境保护。构建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但囿于现实障碍和法律配套制度的不足, 环境公益诉讼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基于立法谨慎和其他诸多因素考虑, 当前法律体系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和请求权的规定都较为狭隘, 严重限制了环境司法作用的发挥。借助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大背景, 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制度设计、 诉讼模式的分析,结合我国环境立法实际, 扩大环境请求权范围是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进而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共环境利益的独特诉讼模式。作为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理应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基础性请求权背书和制度支持。因此, 当前的《 民法总则(草案)》中应增加环境公益诉讼的兜底条款:拓展环境请求权, 保护第三方等公共环境利益, 突出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模式和环保初衷。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民法典;起诉资格;环境请求权;民法总则;

结构框架

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及问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权主体问题
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的制度障
(一)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权
三、环境公益诉讼的现实障碍
四、《 民法总则(草案》与环境公益诉讼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请求权实现问题
(二)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体现


(实习编辑:阙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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