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数字网络技术对著作权保护的挑战
(一)著作权法规制对象发生错位
(二)传统“守门人”著作权保护机制失灵
(三)法律规范与社会道德规范脱节
三、既有网络著作权保护方式及效果评价
(一)技术保护措施:限制作品获取
(二)对P2P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诉讼:阻止传播工具
(三)对个人使用者的直接侵权责任诉讼:禁止传播行为
(四)“逐级响应”机制:限制网络接入
四、开放型著作权实现模式的兴起
(一)开放型著作权实现模式的必要性
(二)开放型著作权实现模式的实践
(三)开放型著作权实现模式的效果评价
五、迈向一种整体性著作权实现机制
(一)莱斯格的整体性规制理论
(二)整体性著作权实现机制的大致框架
六、余论:云计算、大数据、3D 打印与整体性著作权实现机制前景展望
(实习编辑:韩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