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实践难题
(二)家庭内部成员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实践难题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关涉主体的实践难题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制度困境的法理分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应然理解为农户
(二)农户的法律性质是家庭合伙
(三)农户内部成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准共同共有关系
(四)权利的继受主体可以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制度困境的破解思路
(一)应当明确界定权利主体为农户
(二)明晰农户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效力
四、结语
(实习编辑:朴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