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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罗马环境法初探:理念、设施与法制

作者:李飞 华侨大学 

第31084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7/3/1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西方法律制度史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生态损害  #预防和救济

内容摘要

在古罗马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尤其从逐渐启动城市化道路的共和中后期开始,罗马人面临各种与人口剧增、生产方式改变和城市化现象相关的环境恶化问题,并且出现了对改善自然环境的早期反思。这种反思起于宗教而达致法律,最终落实为一系列具有环境保护效果的设施之建立和促进环境要素得到保护的法律工具之创设。但总体上来看,罗马人尚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意识,他们对环境的法律干预只是间接和部分性的。即便如此,对处于环境保护困境中的当世,罗马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视角、制度设计和实践经验,仍然可以借鉴。 

关键词

环境保护;自然;污染;下水道;令状;

结构框架

一、研究意义及相关文献概述
二、罗马人的环境理念
(一)早期宗教视野下的环境理念
(二)个人主义视野下的环境理念
(三)集体利益视野下的环境理念
三、罗马人的环保设施
(一)发达的排污系统
(二)众多的公共厕所
(三)专门的工业区域
四、罗马人的环保法制
(一)环保立法
(二)民众令状
(三)诉讼制度
(四)其他制度
五、结语


(责任编辑: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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