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 古罗马奢侈行为规制措施在中古西欧的演变
三、中国古代的奢侈行为规制措施
四、我国奢侈行为规制措施的现状、不足及建议
(责任编辑:韩璐)
奢靡之风是当前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从法制史的角度看,以法律规制奢侈行为早有先例。古罗马就专门立法,不分公私地规制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各方面的过分开支,以达到经济控制和纯洁风气的目的。中古西欧部分地继承了罗马人的做法,但规制目的变为社会等级区分。中国古代也颁布了很多功能类似的诏令。时至今日,作为区别等级和规制私人生活手段的部分,因社会财富的增加以及“平等”、“自由”等人权观念的发展而被摈弃,而其中规制公务活动的部分得以存续。历史地看,要规制奢侈行为,不但要做到有法可依,更要做到有法必依。
奢侈;奢靡之风;罗马法;法律规制;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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