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医疗责任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
三、医疗责任保险经营模式的选择
四、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法定条款
(一)被保险人
(二)保险事故
(三)赔偿范围
(四)保险费率
(五)索赔期限
(六)保险金额
(七)患者一方的直接请求权
(八)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责任编辑:韩璐)
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缓和我国医患矛盾的重要手段,医疗风险的特征决定其适宜通过采取保险的社会化分担模式。医疗责任保险准公共产品的经济属性和医疗机构的逆选择行为决定了对其应当采取强制保险的立法模式。单纯的商业保险模式不足以应对低投保率问题,应当引入互助保险的经营模式,并应在相关立法中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基本条款进行规定。
医疗责任保险;强制保险;互助保险;保险条款;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