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一致时“先刑后民”适用的限制
三、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相分离:“先民后刑”或“民刑并存”
(一)替代责任
(二)补充责任
(三)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阙梓冰)
在责任聚合中,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多重结果,行为主体应承担多个部门法规定的责任。民刑责任聚合是责任聚合的突出表现,为“民刑交叉”案件的一部分,但处理民刑责任聚合案件不能简单适用“先刑后民”原则。“先刑后民”的适用应满足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一致、同一法律事实以及刑事程序不以民事程序为前提三个条件。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不一致时,则应适用“民刑并存”或“先民后刑”原则,民法中的替代责任、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是这一类案件的具体体现。
责任聚合;刑民交叉;先刑后民;替代责任;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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