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保护债权人的公司资本制度
三、公司债权人的侵权法保护
(一)类推适用公司法上的实质合并规则
(二)内部责任与外部责任
(三)毁灭公司责任
(四)毁灭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侵权法与公司法关系的一般法理
四、公司债权人的破产法保护
(一)从股东控制到债权人控制的转换
(二)交易的撤销与组织的撤销
(三)债权统一行使
(实习编辑:孙洁)
公司债权人首先享有其他个人债权人所能获得的全部法律保护。除此以外,公司法上还有很多特殊规则围绕保护公司债权人这一任务展开,如注册资本制度、出资及资本维持制度、董事高管对债权人的责任制度、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刺破公司面纱)等。在理解这些制度时,一个体系化的思考框架至为重要。事实上,在上述公司法规则之外,合同、侵权和破产制度也承担着重要的债权人保护功能,在对公司法上的传统规则进行规划与解释时,须认真对待这些相互关联的制度安排。
公司债权人保护;侵权法保护;刺破公司面纱;公司资本;资本维持原则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