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商法|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以日本金融交易法修正为例

作者:余德厚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31957篇 《武汉金融》 2017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17/11/5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商主体  #法律热点  #法与经济  #互联网金融  #经济法

内容摘要

文章以日本金融交易法的修正为样本,分析了日本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性策略。日本在强制推行清算机构和加强金融商品交易监管的基础上,对金融风险进行了有效的防控。为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需要加强清算机构的机能和实效性,对重点金融机构进行集团性监管,并从市场刺激政策转向为市场改善措施。

关键词

金融风险;法律防范;清算机构;

结构框架

一、修正案提出的背景
(一)应对世界金融危机
(二)日本应对策略的研究
二、强制推行利用清算机构
(一)清算相关的基础设施
(二)强制集中清算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
(三)创设交易信息保存报告制度
三、加强金融商品交易监管
(一)加强大股东监管
(二)引入综合监管措施
四、发展与展望
(一)强化清算机构的机能和实效性
(二)强化对重点金融机构的集团监管
(三)市场改善措施取代市场刺激政策


(责任编辑:刘清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