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虚拟财产权利具有支配权属性的起点
(二)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支配权属性的表现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利适用物权规则的困境——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不是物权
(一)网络虚拟财产不符合物权客体的法律规定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利被表述为物权的不适应
三、在债权物权区分的财产法体系中定位网络虚拟财产权力的有效路径
(一)无法在债权物权区分的财产法体系中直接对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定位
(二)根据权利的作用来解读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内涵进而明确其定位
(三)侵权责任法对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保护逻辑
(四)解开封闭的权利体系,应对开放的经济生活
(助理编辑:康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