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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合同中的标准问题

作者:柳经纬 厦门大学 

第32292篇 《法商研究》 2018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8/1/31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合同履行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履行

内容摘要

在法律上,标准与合同的关系可以描述为:标准通过约定进入合同,成为“标准条款”;当出现标准条款无效等“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情形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第1项之规定援引标准以填补合同的漏洞。这一模式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合同与标准的关系,应予肯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第1项之内容与标准化体制不协调,应当在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中予以调整。

关键词

标准;标准条款;合同法;适用程序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二、标准条款的形成与效力
(一)标准条款的形成
(二)标准条款的效力
三、《合同法》第 62 条第 1 项之适用
(一)《合同法》第62条第1项适用的前提
(二)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1项规定援引标准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通常标准”、“特定标准”
(三)《合同法》第 62 条第 1 项适用的程序性问题
四、结语:合同与标准关系模式之评价


(实习编辑:朱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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