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赵旭东:
一、 商法通则的立法背景和建构目标
(一)超越典型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体例的商事立法
(二)单行法基本齐备的商事立法
(三)民法总则之后的商事立法
二、 商法通则的体系架构和基本内容
(一)商事主体制度
(二)商事权利义务制度
(三)商事登记制度
(四)商业名称与字号制度
(五)商事账簿制度
(六)商事行为制度
(七)商事代理制度
(八)商事营业制度
(九)商事公示与信用制度
(十)商事监管制度
(十一)商事争议解决制度
三、 商法基本原则的总结与确立
石少侠:
一、 法制创新:我国应正确处理民商法关系
二、 面对现实:我国应抓紧制定《商法通则》
三、 基本架构:我国《商法通则》的主要内容
李建伟:
一、 我国现行民商事立法模式的判断困惑
二、 《民法总则》:一次失败的民商合一尝试
三、 民商事立法体例创新的历史机遇与实现
梁上上:
一、 商号、企业名称与商业名称的厘清
二、 字号的规范
三、 企业名称的简化使用
四、 企业名称的使用许可
于莹:
一、 商事代理制度与民事代理制度具有本质的区别
二、 我国现行法适用于商事代理的制度障碍
三、 制定《商法通则》统一规范商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
(责任编辑:司小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