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商法|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论

作者:孟雁北 中国人民大学 

第32761篇 《法学家》 2018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18/6/2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比例原则  #市场规制法原理  #反垄断法

内容摘要

我国产业政策的改革方向是竞争友好型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契合我国产业政策改革的目标,对产业政策措施进行竞争评估,将产业政策措施对竞争的损害降至最低,是产业政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在确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进路的基础上,借助于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这一助推力量,遵循比例原则所要求的分析框架进行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即分析产业政策目的是否具有正当性,产业政策措施是否可实现产业政策目的、是否对市场竞争损害最小,产业政策目的与竞争损害之间是否达到利益均衡。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可以预防和减少行政垄断行为,有效抑制产业政策的负面效应,将产业政策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维持在必要的、合理的、适度的范围。

关键词

产业政策;竞争友好型;公平竞争审查;比例原则;反垄断法

结构框架

引言
一、我国产业政策系统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公平竞争审查
1.公平竞争审查的目标契合我国产业政策改革的目标
2.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可以保证产业政策尊重市场机制
3.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可以防止产业政策异化并尽可能实现产业政策中性化
4.各国(地区)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制度可为我国提供经验
二、我国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竞争友好型产业政策的可实现性
1.我国产业政策可通过培育市场并为市场竞争创造条件来实现竞争友好
2.我国产业政策可通过避免以政府判断代替市场机制来实现竞争友好
3.我国产业政策可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来实现竞争友好
4.我国产业政策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竞争的不必要损害或不合理影响
三、我国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的进路:审查主体、审查对象与审查原则的明晰完善
1.审查主体是执法合作框架下的自我审查
2.审查对象以“增量政策措施”为主,兼顾对“存量政策措施”
3.审查原则是防止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4.审查可以政府补贴措施为有效的突破口
四、我国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的分析工具:比例原则
1.产业政策目的之正当性分析
2.产业政策措施是否能够实现产业政策目的之分析
3.产业政策的措施选择是否对市场竞争损害最小之分析
4.产业政策实现的目的与竞争损害之间的均衡性分析
五、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的助推手段:《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1.反垄断立法助推应制定反垄断配套规章及执法指南
2.反垄断执法助推应行使执法建议权
3.反垄断司法助推应启动反垄断行政诉讼
4.竞争倡导助推应注重宣传竞争政策与法律、竞争文化
结论


(实习编辑:呙雨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