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探索与徘徊期(1978—1992):实践先行、政策护航、立法巩固
(二)争议与创制期(1992—2001):部门法颁布、商法独立、研究会创立
(三)兴起与发展期(2001年至今):强化立法技术、深化司法改革
二、制度成就:中国商法从商事主体到商事行为的时代创新
(一)商事主体制度成果
(二)商事行为制度的创新
三、经验反思:中国商法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商事理念缺位、商事立法零碎
(二)本土化不足、国际化欠缺
(三)基础研究薄弱、部门法研究“偏科”
四、砥砺前行:中国商法的前景展望
(一)《商法通则》建构
(二)商事法律汇编
(三)编纂中国商法典
(实习编辑:杨欣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