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添附制度适用条件问题
(一)同一所有人的不同动产与不动产之间会否发生添附?
(二)不同所有人之间的不动产能否发生附合?
(三)不同所有人的金钱会否发生混合?
(四)在对他人之物进行加工时添加了加工人的材料是适用加工之规定还是适用附合、混合之规定?
三、添附的效力问题
(一)承认不动产之间可以发生添附时,如何确定添附的效力?
(二)适用添附制度时,有无必要区分行为人的善意与恶意?
四、建立我国添附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立法体例
(二)添附规范性质
(三)添附原因
(四)添附构成要件
(五)添附效力
(实习编辑:陈彦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