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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法典时代司法解释的重新定位——以隐私权的规范为例证

作者: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 

第33019篇 《现代法学》 2018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8/10/11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司法解释  #民事习惯  #隐私权

内容摘要

司法解释因其“立法化”的品格而扮演着实质法源的角色,亦在我国司法审判中发挥指引功能。在民法典编纂的视域下,司法解释系属《民法总则》法源条款中的习惯法,应当继续发挥其辅助立法、引导司法的功能,同时宜适时对司法解释做出整理与归并。就典型事例来观察,隐私权在我国的发展轨迹为司法解释的上述功能提供了典范。

关键词

司法解释;法源;习惯;习惯法;隐私权

结构框架

一、中国法语境下的司法解释
(一)司法解释“立法化”的生发与现状
(二)司法解释“立法化”的功能与困惑
二、司法解释对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 以隐私权为例
(一)隐私权保护的萌发阶段
(二)隐私权保护的演进阶段
(三)隐私权保护的发展阶段
三、司法解释法源定位之证成
(一)困局纷争: 司法解释法源地位之辨
(二)破局之道: 司法解释的习惯法依归
四、余论: 习惯法视域下司法解释的出路


(助理编辑:侯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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