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以是否纳入公摊面积确定归属
(二)以建设规划确定归属
(三)根据登记确定归属
(四)地方性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五)人防车位归属
二、《物权法》第74条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
(一)《物权法》第74条的变迁
(二)对案例中不同判决意见的分析
(三)不同类型地下车位归属的处理
三、地下车位的权利属性及登记问题
(一)地下车位构成专有部分
(二)地下车位作为专有部分的权利性质
(三)地下车位的登记
(实习编辑:呙雨晴)
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虽然为解决地下车位、车库归属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建设单位与业主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各地司法裁判却存在不一致之处。本文对物权法实施之后的52份判决书作了类型化分析,论证了作为独立物的地下车位、车库构成物权法规定的专有部分,其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权利具有空间利用权的属性,并需要完善相应的登记制度。
地下车位;专有部分; 空间利用; 三维登记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