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合同”的范围
(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三)“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法律适用
二、关于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一)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效力瑕疵
三、关于合同的履行和保全
(一)增加多数人的合同履行
(二)改变利益第三人合同规则
(三)合同的保全
四、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五、关于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
(一)债务清偿规则的完善建议
(二)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变化
(三)违约责任的微调
六、结语
(助理编辑:张译丹)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总体上较《合同法》有很大的改进。一方面,在具体规则设计中体现出多重法律价值原则的思虑权衡,包括意思自治、信赖保护、合同正义、经济效率、民商合一等;另一方面,在立法技术上,可见到法条的参引、制度的补缺、体系的协调,以及面向新技术时代的努力,大多值得赞同肯定。但草案中若干制度缺漏需要补充,若干规则设计尚待斟酌,以便民法典合同编总则更趋完善。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解读;修改完善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