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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及处置原则—以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为切入点

作者:夏吟兰 中国政法大学 

第33402篇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7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19/1/29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  #冷冻胚胎

内容摘要

本文以 2014 年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的出现为背景和契机,从该案件中提出了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第二,冷冻胚胎处置中的规范原则。为了解释上述问题,笔者在介绍主要学说的基础上,从冷冻胚胎的生物性质,道德地位,社会和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法律制度本身包容性和体系性出发,对主体说、客体说和折中说进行分析,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冷冻胚胎的性质是物,但应受到法律的特别尊重,即对其处置方式做出特别限制。在定性的基础上,结合各国的具体实践,笔者为其处置列出了三项原则,即特别尊重、最后合意和利益衡量原则,并对于这三项原则的细节化适用做了简明的分析。

关键词

冷冻胚胎;法律性质;特别尊重

结构框架

一、案情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二、冷冻胚胎存在的必然性及其准确定义
(一)冷冻胚胎是体外受精技术的必然产物
(二)冷冻胚胎的定义和内涵
三、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
(一)有关冷冻胚胎法律性质的主要学说
(二)冷冻胚胎的生物特性对法律定性的影响
(三)冷冻胚胎的道德地位对法律定性的影响
(四)社会、政策等外部因素对冷冻胚胎定性的影响
(五)法律制度对冷冻胚胎定性的决定作用
四、对冷冻胚胎的处置原则
(一)对冷冻胚胎的特别尊重原则
(二)最后合意原则
(三)利益衡量原则
五、结语


(实习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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