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只有借据等债权凭证时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三、只有转账凭证时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四、买卖型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与举证责任
五、民间借贷纠纷转为不当得利纠纷后的举证责任承担
六、法人未经内部决议而对外作出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与举证责任
七、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中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
(实习编辑:王才钰)
事实认定难是借款合同纠纷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最大难题。应该对不同类型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作具体分析,区分为借据真伪纠纷、只有债权凭证纠纷、只有转账凭证纠纷、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纠纷等不同类型。借款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越权担保、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也会存在转化或者关联交叉关系,对其举证责任宜作实质解释。
借款合同;举证责任;民间借贷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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