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专有性是指权利效力的排他性
(二)专有性是指客体的不可替代性
二、关于“专有性是否为知识产权特征”的不同观点
(一)专有性即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知识产权的特点
(二)专有性即排他性,专有性是知识产权的特点
(三)专有性是指客体的不可替代性,专有性是知识产权相对于物权的特征
三、对“专有性是否为知识产权特征”的逻辑分析
(一)避讳与所有权定义相同的表述,以区别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二)强调知识产权在事实上不可专有,只能在法律上专有
(三)为了强调知识产权不是自用权
四、如何解释《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中的“专有”
(实习编辑:罗寰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