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大额持股信息披露规则的利益衡量
(二)理想的解困方案:以恢复原状阻断违规增持
二、基本思路:从私法救济中寻求突破
(一)违规增持的改正规则:以阻止“暗渡陈仓”为重点
(二)违规增持救济途径的探寻:存在私法救济的通道
三、超比例股票买卖合同的效力
四、限期转让违法所购股票
(一)责令限期转让的一般可行性:其为证券法上常见的改正措施
(二)责令限期转让的具体可行性:向内幕交易与操作市场“借用”
(三)可行性的实现路径:从“责令限期转让”到“判决限期转让”
(四)判决限期转让的可行性旁证:来自美国的经验
(五)小结:判决限期转让具有适用空间
五、违规收益的吐出规则
(一)违规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二)违规收益的吐出规则:美国法上的经验
(三)收益归入权的行使
六、股票转让前的表决权限制
七、结论
(实习编辑:张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