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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夫妻债务的基本类型:责任基础与责任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债务解释》实体法评析

作者:汪洋 清华大学 

第33748篇 《当代法学》 2019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9/6/18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夫妻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摘要

夫妻债务分为连带债务、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三种类型。连带债务的责任基础在于多数人之债ꎬ大额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小额债务需要满足“家庭日常生活”这一日常家事代理的范畴,责任财产范围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责任基础在于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应满足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等家庭利益的需要,责任财产范围包括负债方的个人财产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夫妻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责任财产范围包括负债方的个人财产与负债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相应份额。债权人或夫妻一方可在离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者由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后,向债务人请求补偿或追偿。

关键词

夫妻连带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责任财产;夫妻债务解释

结构框架

引言 
一、资产分割视野下夫妻债务的基本类型
(一)资产分割视野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其防御规则 
(二)夫妻债务的三种类型: 连带债务、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二、基于多数人之债的夫妻连带债务
(一)大额连带债务:以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为基础
(二)小额连带债务:以日常家事代理为基础 
三、基于法定共同财产制的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及其责任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共同所有
(二)债权人对份额的求偿:分割共有财产或共同履行后予以补偿
结论: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规则


(责任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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